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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11:19:55 点击次数:

 

 关于 2018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人社专发〔201414号)和《关于 2018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受理的通知》(沪人社专〔2018132号)精神,现开展 2018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我校从事创新创造工作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上海领军人才团队成员和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在站博士后,符合下列条件,单位可为其提出申请: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站博士后需提供在站证明);

3.申请当年未满 40周岁(1978 1 1日及以后出生);

4.至少有 1项申请者本人主持或主要参与的重大项目正在进行中,且项目周期在申请者在所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周期内;

5.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应为 2018 1 1日及以后进站。

二、资助重点2018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重点资助以下领域和方向:

1.围绕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经本市确定的高峰人才团队成员以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中涌现出来的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经本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 20172018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工作中的主要参与者;

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和项目产业化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已列入国家和地方“高层次人才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开发计划等国家和本市人才培养和资助计划的人选,以及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各类计划资助的博士后,不接受申报。

连续 2年申报未入选,在本年度内无突出成果或新的业绩,不得申报。三、选拔程序

1.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及人才培养规划择优推荐候选人(限报1名),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于5 1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人才办(过期不予受理);

2.学校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公示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3.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登陆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申办系统填写电子材料,并按照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4.博士后申报流程及名额由博管办另行通知。四、评审材料要求请将以下评审材料报送人才办,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

1.2018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2.《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表》1份(基层

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注:通过学校评审的候选人,由人才办另行通知。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黄琼 65983770陆艳 65987069电子邮箱:824huangqiong@tongji.edu.cn办公地点:四平路校区行政南楼 126128

附件:2018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


2018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xls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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