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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龄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13:16:32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及上海市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18年本校范围内适龄学生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对象范围

本校适龄大学生,指具有本校学籍的大学生中,20181231日前年满1822周岁(199611日至200012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41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以及年满1822周岁(199611日至20001231日期间出生)的女性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二、程序方法

(一)组织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430日前,各学院要通知到本学院的适龄学生,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二)组织兵役登记确认。非本市户籍男性学生登记《男性学生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并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已登记的兵役登记适龄学生名单,预征报名需注明。本市常住户籍学生除网上兵役登记外并持《上海市学生兵役证》至校武装部审验,同时以学院为单位上交《上海市学生兵役证》复印件。

(三)组织确定预征对象。各学院分别在530日和630日前,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应征学生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及时将预征结论准确录入“全国征兵网”。确定为大学生预征对象的,要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至校武装部。所有应征女性学生须在6月上旬至8月上旬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

三、法律责任

实行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检既是学生、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各学院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学生及时登陆“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武装部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的适龄学生,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适龄学生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征兵体检,学生、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学生参加兵役登记或征兵体检,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bb.sh.gov.cn)。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兵役登记咨询QQ群:153368806,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征兵办咨询电话为:谈老师65981464、陈老师65982464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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