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基础性和奖励性津贴发放额度的通知
各位职工,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以各学院为单位申报每位职工在2015年度基础性和奖励性津贴发放额度,作为个人养老金缴费计算基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2015年度学院人员经费发放过程中经办人员过多(各课题组、教研室、行政各办公室经办人),为保证职工个人申报数据准确无误,经学院研究决定,2015年度相关数据由各位职工自行申报。2016年度学院将规范人员经费使用,由相对固定的人员按照学校下拨明细发放,做到收支平衡。
2.
请下载本通知附件《XXX2015年度各类津贴发放明细表》,登陆学校财务查询系统,对照表格和财务系统进行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财务系统----我的收入查询----个人酬金查询----选择2015年1月-12月----点击查询-----导出excel表格(即发放清单)(IE浏览器)。
3.
申报酬金类别要求:
1)
选择“项目代码”为1500010001、1509010001、1514010001的经费卡发放的酬金、且满足下面2)或3)条件。(其他项目经费发放的所有酬金都不在统计范围内)
2)
选择“酬金性质”一栏中描述为“月末----基础性绩效津贴”、“年终----基础性绩效津贴”、“月末---奖励性绩效津贴”、“年终---奖励性绩效津贴”的各类酬金。
3)
如“酬金性质”一栏描述为“月末其他”,但是“摘要”一栏中描述为“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绩效津贴”、“2014结题大学生创新指导”“ 2012-2014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科研业绩”“SCI奖励” 等酬金。符合以上要求的酬金填写在附件表格相应列中。(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课课酬统计在业绩津贴中)
4)
除以上各类酬金外,如满足1)条,且“摘要”一栏描述为“酬金”、各类“评审酬金”、各类“工作酬金”“教学成果奖励金”“科研方法训练导师费”等酬金,请将此类酬金合计计算后填写在附件表格“其他酬金”一列。
5)
MBBS课酬、继续教育等继续教育课酬不在统计之列。
6)
请务必将不属于统计范畴的条目剔除,上报准确数据,以免给统计汇总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耽误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有申报数额为应发金额。
4.
人才派遣职工登陆财务查询系统,参考上述要求与在编职工同等申报(部门自费聘用的派遣人员不必申报)。高研院职工根据学校要求由高研院申报。
5.
请于3月14日前将附件《XXX2015年度各类津贴发放明细表》、《2015年度酬金发放清单》(导出清单)发送到bxy@tongji.edu.cn。
咨询电话:65981591。
附件:《XXX2015年度各类津贴发放明细表》
XXX2015年度各类津贴发放明细表.xls
bat365院办
2016年3月9日